工作滿 1 年被資遣,最常見的問題是:「我到底可以拿多少資遣費?公司需要提前多久通知?」本文以 2026 年仍常見的新制資遣費公式整理,讓你在收到資遣通知後能快速核對。
直接答案
如果你是勞退新制勞工,工作滿 1 年被合法資遣:
資遣費 = 平均工資 × 0.5 個月
| 平均工資 | 新制資遣費 |
|---|---|
| 30,000 | 15,000 |
| 35,000 | 17,500 |
| 40,000 | 20,000 |
| 45,000 | 22,500 |
| 50,000 | 25,000 |
| 60,000 | 30,000 |
| 80,000 | 40,000 |
工作滿 1 年未滿 3 年者,雇主通常應在終止契約前 20 天預告;若未預告,應另給預告期間工資。
先確認是不是資遣
不是每一種離職都能拿資遣費。常見可請求資遣費的情況包括:
- 公司歇業、轉讓、虧損或業務緊縮。
- 業務性質變更,確無適當工作可安置。
- 勞工對工作確不能勝任。
- 雇主有欠薪、違法調職、暴力或重大違法情形,勞工依勞基法第 14 條終止契約。
若是你自己自願離職,通常不能請求資遣費,也不能用「公司希望我自己提離職」這句話取代資遣程序。
平均工資怎麼算
資遣費不是只看底薪,而是看「平均工資」。簡化理解是資遣前 6 個月的月平均工資。
通常會納入:
- 本薪
- 固定津貼
- 全勤獎金
- 加班費
- 具勞務對價性的績效獎金
通常不納入:
- 年終獎金
- 三節禮金
- 差旅費實報實銷
- 結婚、生育、喪葬等恩惠性給與
如果公司用「底薪」而不是平均工資計算,資遣費可能被低估。
工作 1 年 3 個月怎麼算
新制資遣費未滿 1 年的部分會按比例計算,不是只算整年。
公式:
資遣費 = 平均工資 × 年資 × 1/2
例如平均工資 40,000 元,年資 1 年 3 個月:
- 年資 = 1.25 年
- 資遣費 = 40,000 × 1.25 × 1/2
- 結果 = 25,000 元
多出來的 3 個月仍然要算進去。
預告期與預告工資
依勞基法第 16 條,雇主資遣前要依年資預告:
| 年資 | 雇主預告期間 |
|---|---|
|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| 10 天 |
| 1 年以上未滿 3 年 | 20 天 |
| 3 年以上 | 30 天 |
如果你工作滿 1 年,公司今天通知明天離職,除了資遣費外,還可能要再給 20 天預告工資。
一定要拿的文件
被資遣時,請至少確認這幾份資料:
- 資遣通知或終止契約書面紀錄。
- 非自願離職證明。
- 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。
- 最近 6 個月薪資單與出勤紀錄。
- 特休未休折算明細。
非自願離職證明會影響失業給付申請,不建議只用口頭承諾帶過。
下一步:失業給付
若你離職前 3 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,且屬非自願離職,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失業給付。
通常流程是:
- 帶非自願離職證明、身分證與存摺到就服站。
- 辦理求職登記與失業認定。
- 等候媒合與認定程序。
- 通過後由勞保局核發給付。
資遣費和失業給付是不同制度,不應互相抵扣。
常見錯誤
錯誤一:公司說滿一年只給半個月底薪
應先確認「底薪」是否低於平均工資。如果過去 6 個月有固定津貼、加班費或其他工資性給付,資遣費基礎可能更高。
錯誤二:被要求簽自願離職
若實際原因是公司資遣,卻要求你簽自願離職,會影響資遣費與失業給付。簽名前應先拍照留存並詢問勞工局。
錯誤三:忽略未休特休
年資滿 1 年通常已有特休權利。契約終止時,未休特休應折算工資。
核對清單
- 用資遣費計算機輸入平均工資與年資。
- 確認是否另有預告工資。
- 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。
- 核對特休未休折現。
- 保存薪資單、轉帳紀錄與通知訊息。
工作滿 1 年的新制資遣費通常是半個月平均工資,但真正該拿的錢不只資遣費,還可能包含預告工資、特休折現與失業給付資格。把項目拆開,才不會被一次性金額模糊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