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遣離職8 分鐘閱讀最後更新 2026-07-03

資遣費與預告工資一次搞懂:計算公式、實例與文件清單

資遣費和預告工資是兩種不同的錢。本文拆解法規依據、計算公式、不同年資的實際試算,以及被資遣後必拿的 5 份文件。

本文重點

資遣費和預告工資是兩種不同的錢。本文拆解法規依據、計算公式、不同年資的實際試算,以及被資遣後必拿的 5 份文件。 本文整理適用情境、常見錯誤、官方依據與下一步工具,協助你先快速判斷,再進一步核對金額或準備文件。

被資遣時,雇主需要給付的錢不只有資遣費。很多人不知道還有一筆「預告工資」,或者誤以為這兩者是同一筆錢。事實上,資遣費是對年資的補償,預告工資則是取代預告期間的薪水。這篇文章幫你一次搞懂兩者的差異、計算方式、以及被資遣後應該拿到的 5 份文件。

先分清楚兩筆錢

項目資遣費預告工資
法源勞基法第 17 條 / 勞退條例第 12 條勞基法第 16 條
目的補償失去工作的年資損失取代雇主應提前通知的期間
誰先給離職時結清如果雇主未給預告期,立即給付
計算基礎平均工資平均工資

資遣費是「因為你過去的工作年資而給的補償」。預告工資是「本來應該提前通知你,但叫你馬上走,所以用錢代替通知期」。

資遣費計算

新制(勞退條例第 12 條)

94 年 7 月 1 日以後到職或選擇新制的勞工:

每滿 1 年年資 = 0.5 個月平均工資,最多給 6 個月

公式:資遣費 = 平均工資 × 年資 × 0.5

不滿 1 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算。

年資與資遣費速查表

以平均工資 45,000 元為例:

年資計算式資遣費
6 個月45,000 × 0.5 × 0.511,250 元
1 年45,000 × 0.522,500 元
2 年45,000 × 1.045,000 元
3 年45,000 × 1.567,500 元
5 年45,000 × 2.5112,500 元
10 年45,000 × 5.0225,000 元
12 年45,000 × 6.0270,000 元(上限)

不同月薪 × 不同年資試算

年資平均工資 30,000平均工資 45,000平均工資 60,000
1 年15,00022,50030,000
3 年45,00067,50090,000
5 年75,000112,500150,000
10 年150,000225,000300,000

舊制(勞基法第 17 條)

94 年 7 月 1 日以前在同一公司任職,且選擇舊制的勞工:

每滿 1 年資給 1 個月平均工資 未滿 1 年按比例,未滿 1 個月以 1 個月計

沒有 6 個月的上限。

預告工資計算

依勞基法第 16 條,雇主資遣勞工時應依年資提前預告:

年資預告期間
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10 天
1 年以上未滿 3 年20 天
3 年以上30 天

如果雇主叫你「不用來上班了」(未給預告期),就要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

預告工資 = 平均工資 ÷ 30 × 應預告天數

預告工資速查表

年資區間應預告天數平均工資 30,000平均工資 45,000平均工資 60,000
3 個月~1 年10 天10,00015,00020,000
1 年~3 年20 天20,00030,00040,000
3 年以上30 天30,00045,00060,000

預告期與預告工資不能並存

這點很重要:如果公司給了你完整的預告期(例如提前 20 天通知,讓你繼續工作 20 天後離職),那就不需要給預告工資。只有當公司叫你「立刻走人」時,才需要給付預告工資。

一個完整案例

實際案例

小明月薪 45,000 元,在某公司工作 2 年 5 個月,突然接到公司通知「明天不用來了」。

第一步:確認平均工資

假設過去 6 個月每月薪資大致穩定,平均工資 = 45,000 元。

第二步:計算資遣費

年資 = 2 年 5 個月 = 2 + 5/12 ≈ 2.417 年 資遣費 = 45,000 × 2.417 × 0.5 = 54,383 元

第三步:計算預告工資

年資 2 年(1 年以上未滿 3 年),應預告 20 天 公司未給預告期,應給預告工資 預告工資 = 45,000 ÷ 30 × 20 = 30,000 元

第四步:合計

小明應領:54,383 + 30,000 = 84,383 元

此外還可能有特休未休折算工資。

非自願離職證明

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是申請失業給付的必要文件。公司必須在離職時發給,且內容應載明離職事由為勞基法第 11 條各款(經濟性資遣)或第 14 條(勞工被迫離職)。

被資遣必拿的 5 份文件

  1. 非自願離職證明:申請失業給付的關鍵文件
  2. 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:證明你在該公司的任職期間
  3. 資遣費計算明細:公司應提供資遣費的計算方式與金額
  4. 最近 6 個月薪資單:核對平均工資是否正確的依據
  5. 特休未休折算明細:離職前未休完的特休應折算工資

常見錯誤

錯誤一:以為資遣費和預告工資二選一

這兩筆錢的法源不同,可以同時請求。資遣費是對年資的補償,預告工資是取代預告期,兩者並不互斥。

錯誤二:公司只給「底薪」計算

資遣費和預告工資的計算基礎都是「平均工資」,不是底薪。如果過去 6 個月有固定津貼、加班費,這些都應納入平均工資。

錯誤三:簽自願離職

如果公司暗示或要求你簽自願離職書來換取資遣費,千萬不要。一旦簽了自願離職,會同時喪失資遣費(部分)和失業給付的資格。

錯誤四:忘了特休折現

離職時年資滿一定期間就有特休,未休完的天數應折算工資。這筆錢與資遣費、預告工資並存,不要讓公司用「年資結清」一筆帶過。

核對清單

  • 用資遣費計算機輸入年資與平均工資
  • 確認年資對應的預告天數,計算預告工資
  • 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(勾選正確事由)
  • 核對特休未休天數並要求折算
  • 保存所有薪資單、出勤紀錄與公司通知

被資遣已經夠煩了,至少把該拿的錢算清楚。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特休折現這三筆錢加起來,對工作幾年的勞工來說可能是好幾個月的生活費,不要讓公司用話術帶過。

本文參考資料

本文依據主管機關公開資料與現行法規整理。法規及費率可能調整,實際適用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
下一步檢查流程

  1. 1

    先讀直接答案

    先看本文重點與適用情境,確認自己的問題是否屬於本文範圍。

  2. 2

    使用相關工具

    用頁面提供的計算工具估算金額、天數或保費,但不要把結果當成個案最終結論。

  3. 3

    核對官方來源

    依本文參考資料查核勞動部、勞保局、健保署或法規資料庫的最新公告。

  4. 4

    保存紀錄再行動

    保留薪資單、出勤紀錄、投保資料、對話紀錄或書面通知,必要時向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確認。

常見問題

這篇「資遣費與預告工資一次搞懂:計算公式、實例與文件清單」先看什麼重點?

資遣費和預告工資是兩種不同的錢。本文拆解法規依據、計算公式、不同年資的實際試算,以及被資遣後必拿的 5 份文件。

本文資料來源以哪裡為準?

本文依主管機關公開資料與現行法規整理;法規、費率與級距可能調整,實際適用仍以官方最新公告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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