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資6 分鐘閱讀最後更新 2026-04-10

薪資談判的勞基法底線:這些雇主不能做

薪資談判中雇主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、不得因族群/性別差異薪資、不得以試用期為由低薪,勞工的法定談判底線。

本文重點

薪資談判中雇主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、不得因族群/性別差異薪資、不得以試用期為由低薪,勞工的法定談判底線。 本文整理適用情境、常見錯誤、官方依據與下一步工具,協助你先快速判斷,再進一步核對金額或準備文件。

薪資談判不只是「開口要多少」的問題,在台灣,有幾條法律明確劃定了雇主不能逾越的底線。知道這些底線,才能在談判桌上站穩。

基本工資是法律地板,不是參考值

2026 年台灣最低工資為:

  • 月薪:29,500 元
  • 時薪:196 元

無論以何種名義招募、職稱為何、公司規模大小,雇主給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此標準。試用期、實習生、兼職,同樣適用。

若雇主開出低於基本工資的條件,那不是「待遇不好」,是違法。直接引用最低工資規定,要求調整至法定標準以上再談。

性別薪資歧視:同工同酬是法律義務
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0 條明定,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,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異。同一事業單位中,從事相同工作、效率相同的勞工,應給予同等薪資。

違反者,勞工可:

  • 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
  • 依法請求損害賠償,包括精神慰撫金

若你懷疑公司存在性別薪資差距,可要求人資說明薪資結構的決定依據,或向同事(在對方自願揭露的前提下)了解薪資範圍。部分縣市政府已建立薪資申報透明制度,可作為參考。

其他不得差異薪資的原因

除性別外,以下情況的差異薪資同樣可能違法:

  • 族群/國籍:就業服務法禁止以國籍、種族為由差別待遇
  • 婚姻狀態:性別工作平等法保護不因婚姻狀態(已婚、未婚、懷孕)而差別給薪
  • 工會會員身份:雇主不得因勞工參與工會活動而給予較低薪資(工會法第 35 條)

這些保護在實務上舉證難度較高,但若有直接的書面證據(如薪資表、電子郵件),申訴成功率會大幅提升。

薪資範圍揭露:你有權利問

台灣目前已有縣市政府鼓勵或要求雇主在徵才廣告上揭露薪資範圍,勞動部也持續研議全國性規範。

談判中,你可以直接詢問:

  • 「這個職位的薪資區間是多少?」
  • 「同職等的薪資分佈範圍?」

若雇主完全不揭露,仍在合法範圍內;但若揭露後的實際 offer 與廣告不符,可能構成欺罔。

收到 Offer 後的談判實務

有了法律底線,實際談判時可以這樣操作:

確認底線

先計算自身的財務底線:房租、生活費、學貸等固定支出,加上預期儲蓄目標,決定不接受的最低數字。這個數字只有你自己需要知道,不要在談判中主動揭露。

引用外部比較

使用職缺平台(104、1111、Glassdoor)查詢同職位、同產業的市場薪資範圍,談判時以「市場行情」為基礎而非個人需求,更有說服力。

注意競業禁止條款

若 offer 中附有競業禁止,確認是否附帶補償金(依勞基法第 9-1 條應給付平均工資 50% 以上)。若無補償,可主張條款無效,或要求刪除後再簽。

要求書面確認

口頭承諾不具法律效力。確認薪資、職稱、到職日、特休天數等關鍵條件後,要求在正式勞動契約或 Offer Letter 中逐一載明,並取得一份副本。

談判過程中,雇主若明示「這個職位不談判」,你仍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。了解法律底線的意義,在於確保你的底線不被誤導為雇主的規則。

談薪前先換算實領

談月薪時,不要只看帳面金額,也要估算實領與固定支出。尤其在 35,000、45,000、60,000 這些常見薪資級距,勞健保扣款、所得稅預扣與租屋成本都會影響真正可支配所得。

可先準備三個數字:

數字用途
最低可接受薪資低於此數字就不接受,自己心中知道即可
合理目標薪資依市場行情與職務價值提出
理想薪資留給談判空間,不一定直接說死

舉例來說,若你的最低可接受實領是 38,000 元,帳面月薪可能需要高於 40,000 元,還要視眷屬健保、自提勞退與稅務情況而定。先用薪資明細計算工具試算,可以避免接受後才發現實領不夠。

Offer Letter 應該寫清楚什麼

薪資談成後,請確認書面文件至少包含:

  • 月薪或年薪總額
  • 本薪、固定津貼、伙食津貼與獎金結構
  • 試用期是否影響薪資或福利
  • 工作地點、工時、休假制度
  • 加班費計算方式或補休規則
  • 到職日與職稱
  • 競業禁止、保密條款與違約金

如果對方只用口頭說「到時候會補」,建議請對方寫進 Offer Letter 或勞動契約。不是不信任對方,而是避免未來人資更換、主管離職或制度調整時沒有依據。

常見問題

問薪資區間會不會扣分?

通常不會。成熟的公司能說明職等範圍、核薪依據與浮動空間。你可以用「想確認雙方期待是否一致」的方式詢問,語氣比直接質問更自然。

可以拿其他 offer 談薪嗎?

可以,但不要造假。比較好的說法是「我目前手上有另一個接近 X 的方案,但更偏好貴公司的職務內容,想確認是否有調整空間」。

年終獎金可以拿來補低月薪嗎?

要小心。若年終沒有保證、只寫「依公司營運及個人績效發放」,就不能把它當作穩定收入。談薪時應先確保月薪合理,再把獎金視為額外 upside。

本文參考資料

本文依據主管機關公開資料與現行法規整理。法規及費率可能調整,實際適用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
下一步檢查流程

  1. 1

    先讀直接答案

    先看本文重點與適用情境,確認自己的問題是否屬於本文範圍。

  2. 2

    使用相關工具

    用頁面提供的計算工具估算金額、天數或保費,但不要把結果當成個案最終結論。

  3. 3

    核對官方來源

    依本文參考資料查核勞動部、勞保局、健保署或法規資料庫的最新公告。

  4. 4

    保存紀錄再行動

    保留薪資單、出勤紀錄、投保資料、對話紀錄或書面通知,必要時向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確認。

常見問題

這篇「薪資談判的勞基法底線:這些雇主不能做」先看什麼重點?

薪資談判中雇主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、不得因族群/性別差異薪資、不得以試用期為由低薪,勞工的法定談判底線。

看完後可以用哪些工具核對?

可搭配 薪資比較器、薪資明細計算機,先估算金額或確認下一步文件。

本文資料來源以哪裡為準?

本文依主管機關公開資料與現行法規整理;法規、費率與級距可能調整,實際適用仍以官方最新公告與個案事實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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