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日加班 1 小時通常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加班費。公司可能說「只是晚一點走」,但只要是在正常工時外提供勞務,原則上就要依法計算加班費。
直接答案
平日加班 1 小時的公式:
加班費 = 時薪 × 4/3 × 1 小時
其中:
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
以月薪 40,000 元為例:
- 時薪 = 40,000 ÷ 30 ÷ 8 = 166.67 元。
- 平日加班 1 小時 = 166.67 × 4/3。
- 結果約 222 元。
常見月薪速查表
以下金額以工具的四捨五入方式估算:
| 月薪 | 平日時薪 | 加班 1 小時 |
|---|---|---|
| 30,000 | 125 | 167 |
| 35,000 | 146 | 194 |
| 40,000 | 167 | 222 |
| 45,000 | 188 | 250 |
| 50,000 | 208 | 278 |
| 55,000 | 229 | 306 |
| 60,000 | 250 | 333 |
| 70,000 | 292 | 389 |
| 80,000 | 333 | 444 |
如果薪資單上的金額差很多,先確認公司使用的月薪基礎是否正確,以及加班是否被拿去補休。
為什麼是 4/3 倍
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,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,雇主應加給 1/3 以上。換算成倍率,就是至少 4/3 倍。
因此平日加班 1 小時不是只給原本時薪,也不是用固定「一小時 100 元」補貼,而是要以工資基礎計算。
算例一:月薪 45,000 元
月薪 45,000 元的平日時薪:
45,000 ÷ 30 ÷ 8 = 187.5 元
平日加班 1 小時:
187.5 × 4/3 = 250 元
如果公司只給 188 元,代表只給了原時薪,少給約 62 元。
算例二:月薪 60,000 元
月薪 60,000 元的平日時薪:
60,000 ÷ 30 ÷ 8 = 250 元
平日加班 1 小時:
250 × 4/3 = 約 333 元
不適用這篇的情況
這篇只處理「平日」加班 1 小時。不適用以下情況:
- 休息日加班:有 4、8、12 小時計薪規則。
- 國定假日出勤:通常涉及加倍工資或補休。
- 例假日出勤:原則上不得出勤,例外狀況另看規定。
- 已依法選擇補休且補休期限尚未屆滿。
常見錯誤
錯誤一:公司說未滿 2 小時不算
平日加班不是滿 2 小時才算。只要有延長工時,就應依實際時數計算。
錯誤二:只用底薪當基礎
若固定津貼、職務加給、全勤獎金等具有經常性與勞務對價性,通常也可能納入工資基礎。
錯誤三:口頭說補休但沒有紀錄
補休應有清楚紀錄,包含加班時數、補休期限與未休完如何折算。只有口頭說明,事後容易產生爭議。
核對步驟
- 確認當天是平日。
- 用月薪除以 30 再除以 8 算時薪。
- 將時薪乘以 4/3。
- 比對薪資單或加班紀錄。
- 若少給,保存打卡、排班、主管訊息與薪資單。
平日加班 1 小時看似金額不大,但累積一整個月可能不少。越早用同一套公式核對,越不容易讓小額短付變成長期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