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災給付計算機

選擇職災類型,試算雇主應補償金額與勞保職災給付。依據勞基法第 59 條與職災保險法。

用於計算勞保給付,不確定可留空

職業災害補償怎麼算?

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、罹病、失能或死亡時,雇主依勞基法第 59 條負有無過失補償責任。 同時,勞工也可依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向勞保局請領職災保險給付。 雇主的補償金額與勞保給付可以互相抵充。

不能工作期間的工資補償

勞工因職災治療期間不能工作,雇主應按原領工資數額補償。 所謂「原領工資」是指勞工遭遇職災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的工資。 同時,勞保會發給「職災傷病給付」:第 1-2 個月為投保薪資日額的 70%, 第 3 個月起為 50%,最長給付 2 年。雇主已支付的工資可以抵充勞保給付。

失能給付

勞工因職災導致身體失能,依失能等級(共 15 級)給付。 第 1 等級最嚴重,給付日數最多(1800 日);第 15 等級最輕,給付 45 日。 失能給付金額 = 投保薪資日額(月投保薪資 ÷ 30)× 該等級給付日數。 符合條件者也可以選擇按月領取失能年金。

死亡給付

勞工因職災死亡時,雇主應給予 5 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喪葬費, 以及 40 個月平均工資作為死亡補償。 勞保方面,遺屬可以請領「遺屬年金」,金額為投保薪資的 50%,按月發給。 如果遺屬不符合年金請領資格,也可以選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。

醫療費用

勞工因職災就醫,雇主應負擔必要的醫療費用。 持「職災醫療書單」到健保特約醫院就醫,可免繳健保部分負擔。 雇主另需負擔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,包括合理的復健、看護等費用。

發生職災後的處理步驟

發生職災時,應立即就醫並保留所有醫療單據。 通知雇主並填寫職災通報表(雇主有義務在 8 小時內通報)。 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給付,並留意申請時效(2 年內)。 如果雇主未依法補償,可向勞工局申訴或提起勞資爭議調解。